5月17日,从济南市商务局获悉,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满足居民消费需求,自5月18日起,全市将有序恢复足疗场所经营活动。
通知要求,足疗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,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,主动报备。建立健全测温登记、清洁消毒、定期通风、垃圾处置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机制,并严格遵照执行。恢复经营前,必须对场所环境、设备设施、卫生间等进行彻底消毒通风和安全检查。
此外,严格控制接待人数,按接待能力的70%实行限流,柜、区、淋浴头、搓澡床、床(椅)须间隔开放,暂缓公共池浴和公共桑拿间、汗蒸间开放使用,适当缩短营业时间,减少服务项目,避免顾客长时间停留。